办公室工作纪律管理处罚条例一、目的:为了加强办公室工作秩序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三、基本制度及考核标准:第一条 着装得体洁净,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有事先请假。考核标准:着工作装,上班期间(除周六、周日外)已发放工作服的员工要按规定着工作服;暂未发放工作服的,可着深蓝色套装、浅蓝色或白色衬衣、深色裤装,保持着装洁净洁净。如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当月工资 20 元。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不按规定执行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 5 元,旷工 1 天扣除 2天工资,连续旷工 15 天及以上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出现上述问题者,由综合办出具考勤机上的考勤记录,直接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理.第二条 不准酒后上岗,无故串岗,脱岗。考核标准:上班前及上班期间不得饮酒,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无特别情况不得离开。如不按规定执行者,一次扣发当月工资 20 元.上班期间饮酒及酒后上岗的,一年内发现一次,扣工资 300 元;发现两次,扣工资 600 元;发现三次及以上,扣发一月工资、并待岗两个月.对于违反禁酒令者,公司将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于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条 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瞌睡,吃零食,相互聊天,大声喧哗打闹,说话、打电话尽量不影响同事工作。 考核标准:工作时间要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发现在工作时间打瞌睡,吃零食,相互聊天,大声喧哗打闹者,一次扣发工资 20 元。第四条 不准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发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电子邮件.考核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电脑网络。如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扣发工资 20 元.第五条 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未经允许不准使用他人的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考核标准: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摆放整齐、合理使用。如不按规定执行,办公用品、设施设备摆放混乱的,一次扣发当事人工资 20 元,找不出当事人的,扣部门负责人工资 20元;不经允许随便使用他人的办公用品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一次扣发工资 20 元。第六条 未经批准,不准索取、打印、复印公司所有的业务资料,保守公司机密。考核标准:按《档案管理规定》管理业务资料,严守公司机密。如不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