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运行(试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 OA 系统)管理(互联网地址:;局域网地址:),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信息共享和沟通,法律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保证其安全、高效运行,根据 OA 系统实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信息部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
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安排,办理 OA 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功能变更、撤销等手续; (二)定期提交 OA 的运行报告,包括工作日志填写数量,工作流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等情况
(三)制定电子文件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法律规范和制度; (四)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培训各使用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六)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负责在 OA 系统中为新入职员工建立账号、部门调整、离职操作等
第三章 使用单位第五条使用单位为各公司、各部门
第六条各公司、各部门必须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系统工作,负责监督该系统在本单位的运行
同时确定一名行政专员负责日常管理
行政专员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 OA 系统的日常操作,包括查收电子邮件、提交物资购买申请、签呈等
(二)负责对本单位内 OA 系统办公用品模块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运行与信息部的衔接工作
第四章 使用人员第七条 OA 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权限,仔细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每个 OA 系统使用人员的账号必须设置密码,第一次登录 OA 后应首先在个人事务→控制面板→修改密码,对自己的密码进行修改,若密码丢失,应先出具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交由信息部备案后予以恢复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