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品管理制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本公司为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法律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置、使用及管理
一、基本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均应佩带安全帽,穿胶鞋
从事对眼睛有损害隐患(如电焊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戴上适合于该项工作的护目镜、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在接触含刺激或损害皮肤的化学剂时,工作人员应带上橡皮手套、防护围裙或其它防护用具
不应穿着宽松或不合身的衣服
3.工作人员不应穿着饱含任何易燃、有害或刺激性物质的衣服进行工作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后,不能佩戴会被钩住、挂住并造成工伤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
5.工作人员的头发假如长到会引起工伤的程度,则应在从事其工作时理成合适的发型
头发及胡须不得阻碍头部、面部、眼睛或呼吸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6.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发给职工具有不同防护功能的防护品
二、、劳动保护品的采购与检验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品,由公司安全生产处按计划统一订购,分级发放,供货厂商由安全生产处进行选择
2.采购国家规定并实行定点经营的特种劳动防护品,必须具有国家及省部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许可证”及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安全鉴定证",暂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须有厂家“产品检验合格证"
3.检验 产品购买后应由安全员对防护用品进行现场检查试验,主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直接人员造成损害的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帽:用 5kg 钢锤自 1m 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耐透性能用3kg 钢锥自 1m 高度落下进行试验
安全带:一般使用 5 年应报废,对架子工安全带,抬高 1m 试验,以100kg 重量拴挂,自由坠落不破断为合格
安全网:网目密度不用底于 2000 目/100cm2
三、、劳动防护品的发放管理要求1.凡按规定享受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