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试行办法 为加强公司用工、岗位招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1、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调入人员以及社会招聘的人员等
2、公司组建时从股东方借用的职工,在电力体制改革完成前,因未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帮暂不适用本办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但适用本办法中有关岗位聘用合同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 劳动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执一份
(四) 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酬劳;5、劳动纪律;6、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会保险和福利;8、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 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在三年以上,至少一年
(1) 新参加工作、学历在本科及以下的,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讨论生学历的,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调入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2)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包含股东单位工龄)或连续工龄满 15 年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特别聘用人员的劳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