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原则1
为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公司应与员工(不含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员、实习的在校学生、临时用工人员)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是确立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1
公司应在新员工到岗之日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员工到岗之日
公司与非首次就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能提供者,公司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上岗的应及时通知其离岗
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与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员工信息表》
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提供,一式两份,签订后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各执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保管
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须由本人领取并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字
劳动合同须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不是居民身份证的,需在劳动合同书上注明有效证件名称
本条款所涉证件均应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劳动合同须经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员工本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相关人员与员工签订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岗位聘任书等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其离岗,任何下属机构和个人不得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