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宏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二、公司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三、公司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进展,增强公司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进展的利益共同体。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法律规范。第二章 考勤与休假制度一、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5 天共 40 小时的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为:周一至周六上午 10:00 至 13:30,下午15:00 至 19:30。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二)所有职工出入公司(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实行人工记录方式三、加班管理(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公司批准;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职工协商。(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四、休假(一)周休息日职工每周休息 1 天(二) 国家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 1 天(1 月 1 日);2.春节,放假 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 1 天(5 月 1 日);5.端午节,放假 1 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 1 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 3 天(10 月 1 日、2 日、3 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假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根据国家规定在工作日补假。春节等重大节日,单位根据实际可将其他周休息日调休。(三)国家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