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政府采购;采购制度;财政职能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函及作用 政府采购也称政府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共提供公共服务,以公共招标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开支单位统一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行为
其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争
(一)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公共支出管理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 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 5%~15%,欧盟各国政府采购额约占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 15%;美国政府每年的采购规模为 2000 亿美元,占其 GDP 的 3%
(二)政府采购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的本质区别 政府采购制度虽然在国际上普遍实行,在国内也有一些省、市正在试行,但对于国内多数地方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
人们很容易将其与我国以前的供给制和控购制相混淆,认为有相似之处,其实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政府采购不是供给制
在供给制条件下,财政是选购商品的主体,使用单位只能被动地接受商品
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财政只是监督商品的采购过程,使用单位不仅要参加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商品的主体,它是所购商品合同签署的甲方单位
政府采购同样不是控购
从目的上看,最初实行控购的主要目的,是在短缺经济条件下,控制社会集团需要,平衡供求矛盾,防止与民争购
政府采购的主要目的是细化预算、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从管理的手段看,控购管理主要是通过直接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即分配指标和审批;政府采购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间接的规范采购方式和财政监督来实现
从管理范围看,控购针对的是某些具体的商品;政府采购针对的是政府对所有的商品、工程和服务的购买,没有具体品目的限制
从管理的单位看,控购是管理所有社会集团单位,而政府采购主要针对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