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生产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形式1、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砂石料的生产,实际施工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
2、承包范围为:3、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砂石生产进行承包,并对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甲方在沙场存续期间产生的全部废石料归乙方所有
4、甲乙双方以成品碎石为主,生产1mm-3mm规格的下料,按20元/方支付甲方
二、承包内容及期限承包期限为三年,自年_月—日至年_月日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三年综合生产情况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
三、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对账上月生产量,对账结束后,7个工作日结算上月承包款项
如乙方出现资金流转问题,保证支付甲方50%生产价款,其余款项本年内结算支付
四、设备、材料供应甲方需提供场地、料厂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生活所需设施以及生产所用的附属设备
除前述所列设备之外,其余一切材料的消耗,包括水、电、爆破物、油料、工器具、设备易损件(零部件)及其它小型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1、乙方进场后向甲方提交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作为预付原料费用
2、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万元/年的承包费用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10万方/年石料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包合同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出具收据、欠据(条)等相关票据,其间因甲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
3、承包期间,甲方无权将石场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因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乙方有权封存甲方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款项,以争议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