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收集系统施工承包协议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称“乙方”)为了加快本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xx工程雨水收集系统2、工作内容:实施和完成xx工程雨水收集系统(包括集水管、泄水管、沉淀池及其附属、隔离栅、标志牌、墩下边坡防护、边沟、坡体排水等)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和其必须配套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如有调整,以实际完成为准第二条工程数量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要求等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以实际完成的并经业主、监理签字、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承包单价为乙方实施并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辅助工程、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第四条工程期限1、本合同工期一月/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质量保留金质量保证金每期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的5%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留,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六条结算程序和方式6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各清单细目单价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单价中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税金、上路报批、交通控制费用和其必须配套项目及相关附属工程的费用,以及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2本合同分两次结算,完成合同签订总金额的50%时结算一次,完成合同签订总金额的100%时结算一次,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后最终结算(不含质保金)
3甲方以经监理、质检等有关部门的验收、签认为基础,按本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确认乙方申报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后附《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估计数量,不作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