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公司实际及市场惯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所有对外采购适用本规定。一、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修理、加工制作、寄售等.二、货物,是指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零配件、工具及办公用品等。三、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第三条.公司所有采购由供应科负责实施,其它单位不得对外采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杜绝无计划审批采购.第四条。矿成立采购评审组,负责采购的评估审核,提出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评审组由经营副矿长、供应科长、财务总监、监察员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经营副矿长任组长,供应科长任副组长.第五条。采购行为及合同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六条。采购计划形成一、生产用材料、配件、辅助材料、燃油、工具、办公劳保等由材料科按《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形成。二、设备及新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的采购计划由材料科按《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形成。三、夕卜委修理加工制作,由使用单位提出,经矿审批程序批准后形成。四、服务类合同由相关部门提出,经矿审批程序批准后形成。第七条。采购计划所列物资,必须写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标识。设备应注明技术参数及要求附件。服务合同应注明服务内容、价格等。第八条.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应急计划,对上述计划的要求,详见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九条。供应科采购采用以下方式:1.邀请招标;2。询价采购;3.单一长协采购;4市场现金采购。第十条。邀请招标,是指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进行招标采购。它适用于大型设备,大宗物资.第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指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询价单,供应商报价的采购。它适用于一般设备材料。第十二条。单一长协采购,是指向单一供应商进行的长期供货采购。它适用于供应商少、常用材料及主要设备的主要零配件,如燃油、水泥等。第十三条。市场现金采购,是指1000元以下小金额的急需品,在市场直接用现金采购。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四条.供应科接到采购计划后,根据采购的物资类型选择采购方式,发出邀约。对收到的标书、报价单进行整理汇总。第十五条・采购评审组对报价进行评审,也可约供应商进行谈判议价,商讨供货条件。本着质量优先、性价比高优先、售后服务好优先的原则,提出书面评估意见,推荐供应商,上报后按有关规定审批。第十六条。供应科依据批准后的审批单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需按标准合同文本条款,明确双方的权益,不得有缺失和侵权条款.合同应编号,以便于管理.第十七条.采购合同形成后,报经营矿长审核.对重大采购合同,必要时要向律师咨询,然后由公司授权的人员签字盖章生效。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八条.供应科负责合同生效至合同终结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督促验货、退货索赔、结算等事务。第十九条。供应科应督促供应商按时交货。物资到矿后由供应科出具验收通知单,由材料科牵头组织验货,供应科应派人参加。验货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验收通知单一式两份,供应科留存一份.第二十条.若验货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经研究决定需退货时,由供应科办理相关事宜.第二十一条。物资验收合格,按合同需支付货款时,供应科凭合同、验收单,出具付款通知书,送财务科按付款程序支付货款。第二十二条.若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依合同条款需进行索赔时由供应科负责索赔事宜第二十三条・合同资料的管理。从采购的发起到采购执行终结的所有资料,包括采购计划、询价单、报价单、评审单、评审报告、采购审批单、合同、技术附件、验收通知单等全部文字资料,由供应科收集、整理、装订、存档。每份合同的各项资料必须齐全不得有缺失。第二十四条。供应科设专职的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第六章监督与奖罚第二十五条.矿领导、公司监事有关科室单位对采购行为都有监督的责任。如发现有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可向矿领导公司监事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