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货物、超限集重大件集装箱操作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码头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文。《GB11602-89 集装箱港口安全作业规程》《JT/T2028-93 港口重大件装卸作业技术要求》3 定义 3.1 特种货物集装箱在平板式集装箱、台架式集装箱(框架箱、开顶箱)载有超高、超宽、超长和超重的集装箱。 3.2 超限集重大件箱以散装形式进行船舶装卸的机器、设备、车辆等笨重长大货物;或因在特种集装箱上积载,使整箱的重量超过集装箱吊具下、吊钩下的额定负荷量,和因货物物理特征不能连同特种集装箱一起装卸,而需进行分体卸/装的货物。4 操作标准4.1 确认重大件范围超限特种箱、重大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事先予以确认:a.所装载的货物长度大于 12m,或宽度大于等于 3m,或高度大于集装箱端壁/端框锁孔平面高度 1.6m 的台架式集装箱(框架箱、开顶箱)。b.所装载的货物长度大于 12m,或宽度大于等于 3m,或高度大于集装箱锁孔平面高度 1.6m 的平板式集装箱。c.集装箱整箱的重量超过集装箱的额定负荷量,或集装箱单箱重超过 45 吨,或超过集装箱吊运机械的额定负荷量。e.积载偏心,其纵向和横向的重心偏心率达 10%以上(既 40’集装箱偏离重心大于 1.2m,20’集装箱偏离重心大于 0.6m)的特种集装箱。f.以散装形式装载于船舶的设备、车辆等重大件。4.2 装卸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的确定4.2.1 所涉集装箱(或重大件)的装卸参数(重量、外形尺寸、重心位置、起吊位置),视下列不同作业条件,确定装卸机械和装卸工属具,如下表 。使 用机械作 业 条 件方式配 备 工 具桥吊轮 胎吊① 箱上货物不超高顶吊(随机集装箱吊具)② 箱上货物超出高度在过高排净高范围内过高排③ 箱上货物超出高度超出过高排使用范围钢丝绳+手动转锁(卸扣、小勾头)④ 舱内,导槽或箱上货物积载不平衡钢丝绳+手动转锁⑤ 折叠式框架箱具有等效顶锁孔孔钢丝绳+手动转锁(或钢丝绳连接)⑥ 顶锁孔顶孔被遮,底吊钢丝绳+底吊吊具⑦ 折叠式框架箱无等效顶锁孔孔钢丝绳+底吊吊具桥 吊(吊钩)⑧ 箱上货物不超高长度超出桥吊支腿净距转向顶吊有上吊系的集装箱吊架⑨ 箱上货物超高长度超出桥吊支腿净距有上吊系的集装箱吊架+钢丝绳+手动转锁(或卸扣)4.2.2 在装卸工艺方案中,对机械、工属具和人员的配备,应具体明确,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对货物的性质、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