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 12 公民权利一、公民基本权利(一)政治权利和自由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 )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 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考点 12 公民基本权利 ( 八下第三课第一框 )( 识记、理解、运用 )2. 政治自由( 1 )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 )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 ,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3. 监督权( 1 )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 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 )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 , 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人身自由1.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住宅不受侵犯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2. 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 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 , 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3. 内容( 1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 , 任何公民 ,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① 含义 : 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 , 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② 宪法规定 :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③ 具体内容 :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 )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我国宪法规定 ,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 ,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 由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