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沈阳步阳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中标承担施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1
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号1
3、承包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4景观面积:约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1
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施工工期2
LX期: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
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标准3
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
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4
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