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建筑材料买卖合同1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建筑周转材料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租赁站现有所有建筑周转材料(详见附件清单),堆码厂房、办公场所使用权3年
二、采购价格:⑴架管元/米,合计米,总计元;⑵扣件元/个,合计个,总计元;总价合计: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首期款万元(大写:),余款万元,(大写:)乙方同意甲方无息在年月日前支付
四、采购前企业的亏损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不得毁坏堆码场地、办公场所的建筑物原貌和使用性质;(二)乙方:1、承诺建筑周转材料都达到国家建筑周转材料的使用标准,并保证所有权属卖方无其他所有权争议;2、应按买卖合同规定,保证甲方无偿使用堆码场地、办公场所3年,并提供相关物业所有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六、违约处理: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约不能提供承包方承包建筑周转材料和场地堆码、办公厂房使用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金给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首期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双倍赔偿金给乙方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提请仲裁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建筑材料买卖合同2甲方:乙方: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牌: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