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运作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京地铁站务人员对客运和行车设备、设施使用的作业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车站的站长、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保安的工作。2 参考文本《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6 号公告《行车组织规则》《施工检修管理办法》《乘客服务标准》《机电和自动化设备操作规程》3 定义见《行车组织规则》 Q/NDYJ-Ⅰ-09·001-2010·A 中附录 。4 车站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4.1 车站层级管理框架见下图 1 图 1 车站层级管理框架4.1.1 在正常情况下车站实行层级负责制,由上至下顺序依次为:站长、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与保安。信息汇报实行逐级汇报,由下至上顺序依次为:保安与售检票员、值班员、值班站长、站务工长、站长。4.1.2 车站站长负责协调驻站人员的工作。4.2 车站层级管理4.2.1 车站各层级人员均有的管理权限、范围4.2.1.1 对车站的保洁、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站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4.2.2.2 对进入车站的乘客按《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管理。4.2.2.3 车站管理地域范围:车站内部、站外风亭、出入口外5 米范围内。4.2.2 站长管理权限、范围4.2.2.1 站长代表地铁在车站行使属地管理权,全面负责站区的现场管理,负责本站的消防、安全、治安、服务、行车、施工、票务和人事等工作,直接控制车站的运作及其系统运行。根据上级的要求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各岗位工作考评。4.2.2.2 站长负责对车站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保安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对车站保洁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设备维修人员、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在站内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4.2.2.3 对站务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4.2.2.4 站长对所辖站区的员工有岗位调整权、监督考核权和晋升推荐权,对车站员工奖金按考核规定进行拉差分配。4.2.3 站务工长管理权限、范围4.2.3.1 负责全站的行车施工、客运管理、乘客服务、事故处理、员工管理、班组管理、安全管理、员工培训; 4.2.3.2 对车站的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 、保洁、保安、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在站内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4.2.3.3 做好车站工作任务的计划、分解、总结、上报等工作,对站务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4.2.4 值班站长管理权限、范围4.2.4.1 值班站长负责对当班的值班员、售检票员 、保洁、保安、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在站内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4.2.4.2 值班站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