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使我院专业教师能熟练掌握相关实验(训)室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以便在进行专业教学时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现有实验室及其设备,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及院工会、实训中心《关于在全院专业教师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实训中心在与各专业系反复协商训练项目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教育强省的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学院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要求,在全院专业教师中营造一种学技能、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既精理论,又专技能,能熟练操作和使用与专业相关的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的教师队伍,以便于更好地指导、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为社会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颜莉芝书记为顾问,邓志革院长为组长,陈忠林副院长和熊振倜主席为副组长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举办单位:院工会、实训中心,由实训中心负责活动的日常安排。三、活动时间安排准备阶段(第 11 周):动员并下发通知,各专业系上报培训项目,在与各专业系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由实训中心根据各系申报的培训项目做出具体安排,制订活动方案。培训阶段(第 12~15 周):向教师开放实验(训)室,各专业系进行过程监控。培训方式将采取自行训练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形式进行。考核及总结阶段(第 15~16 周):对培训活动结果进行考核及总结。四、参加人员各系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实训中心实验室管理员。(专业教师名单由系部确认)五、培训项目及要求1、培训项目由各专业负责人根据本专业教师任课情况,结合教师的专业特点和岗位练兵的要求,拟定培训项目供专业教师选择。2、专业教师根据拟定项目,自行选择两个项目(机械类部分特殊项目可以只报一个,但使用设备不得少于两种)申报,再由系部平衡,确保每位专业教师的申报项目科学合理。3、各系在确定培训项目时,一是要考虑平衡,每个培训项目有一定的人数(不能少于四人),二是要考虑培训项目的先进性,不能仅申报教师自已熟悉的项目,更要培训一些不太熟悉的项目,原则上必须与本人专业相符。六、培训考核本次活动是促使专业教师学习技能、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系及全院专业课教师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实训中心将在活动结束后对系部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作为对系部月度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1、培训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