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各监理、施工单位:为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管理,规范施工企业用工行为,切实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与工资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管理列入项目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要划分领导组组成人员的具体职责,明确分工、分解目标、制定措施、逐项落实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管理领导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组”等组织机构,制订“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上述资料报业主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中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支付时间、标准、支付形式等内容)、社会保险,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确保合法用工
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建立农民工用工清册,报业主备案
施工单位与农民工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山西省保障流动就业人员食宿条件基本标准》规定,为农民工提供住宿以及良好的通风等条件,就餐方面要具备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并对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岗位技能和生产安全培训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开通网上银行,签订《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为农民工建立发放工资卡
每月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随同上报农民工工资名册和应发工资数,业主将审核后的农民工工资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按花名册转至各农民工的工资卡
业主在支付进度款时,另扣除当期支付款的5%作为农民工的工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