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word版可编辑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word版可编辑修改)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全部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word版可编辑修改)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发布单位】天津仲裁委员【发布时间】本指引是由天津仲裁委员会起草,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其目的是为向仲裁员在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借鉴,仅供仲裁员在仲裁工作中参考.一、审查证明当事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仲裁主体资格、资质的证据(一)主体资格1、当事人应提交登记资料: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限。2、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主体资质1、如建设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2、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施工资质证书、进津施工许可证明。(三)特殊适格当事人1、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2、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3、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突破了合同当事人相对性原则).二、审查证明当事人之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及合同相对人的证据(一)当事人应当提供1、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2、实际施工人应提供施工资料、已付款结算凭据等。3、建设工程属挂靠施工工程的,施工人应提供与被挂靠方签订的合同。(二)审查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项目(内容)①当事人应提供建设项目的合法性证明文件,主要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②依法应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备案证明、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证明。2、合同的范围(形式)①除主合同外,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应提供齐全②订立了“阴阳"合同的,提供全部合同文本.③具有总包、联建合同关系的,要提供总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及联合施工承包合同。④双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及修改内容不一致的,要提供全部合同文本原件。⑤与合同争议有关的技术图纸、洽商纪录、会议纪要、设计和工程变更签证、信函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仲裁指引之二三、审查履行或完成合同的证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施工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的签收证明).2、工程结算书及预算书(或施工人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报告的签收证明).3、工程量发生变化的签证单、图纸。4、工程未验收亦未结算的,当事人应提供工程已投入实际使用的相应证据。5、当前工程形象进度或施工节点。6、工程已停、缓建的,停、缓建的具体时间。7、有必要进行现场勘验的,进行现场勘验。四、合同效力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绝对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经竣工或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工程的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