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租赁合同甲方(“艺术品”出租方):身份证件类型与号码:乙方(“艺术品”租赁方):身份证件类型与号码: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艺术品/藏品)信息1、见下表藏品底价(万备注(特征/押金标准藏品类别名称/规格原作者编号元)瑕疵等)(万元)1234(以下简称藏品)2、甲方确认上述藏品应为真品(如有相反说明的除外)且有权出租给乙方
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实用文档1三、租金与押金1、押金标准:见第一条所列
押金应于甲方向乙方移交藏品前支付
2、租赁期限内藏品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支付时间:年月日全额支付给甲方
3、甲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4、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6、特殊情形下的租金计算(本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1)乙方如提前解除租赁的,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并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租金=实际租赁天数*日租金*120%日租金定义:按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总额除以约定的租赁天数计算
(2)甲方如提前解除租赁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并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租金=实际租赁天数*日租金*80%实用文档2日租金定义:按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总额除以约定的租赁天数计算
(3)乙方逾期返还藏品的,逾期期间,应按日租金*150%计算租金
日租金定义:按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总额除以约定的租赁天数计算
四、藏品的交接与保管1、甲方指定藏品交接人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2、乙方指定藏品交接人员:身份证号:联系方式:3、甲方向乙方交付藏品时间:地点:4、乙方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