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签约须知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