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言献策活动管理制度一、健全民主参企议政的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不断发现我办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民愿,集中民智,改进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我办设立谏言献策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为党支部书记,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支部纪检委员,成员包括支部宣传委员和党务、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三、活动范围和时限
参加活动的人员为我办全体职工,包括合同制人员
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年度截止日期为每年11月15日,在截止日期前,谏言者可在任何时间将针对某问题提出的整改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在收到整改方案的1个月内组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将研究结果告知谏言者,年底组织评奖
四、方案要求:职工可以自己单独或几人联名共同提出一套整改方案,完整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提出问题
提出的问题要准确,主要应针对影响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突出问题,影响公正廉洁的政府形象和我办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效率、透明、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重点问题
2、问题分析
应阐明产生问题的原因或背景,以及该问题造成的显性和隐性、短期和长期危害等,阐述要透彻、有深度
3、解决措施
针对问题应提出切实可行的一套整改方案,方案下应列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提出的整改方案或措施既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方案与措施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目标和预期效果应估算合理
五、评先奖优
每年年底组织一次本年度谏言献策的评比活动
(1)评奖机构
评奖活动由我办谏言献策活动领导小组直接领导,评奖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第1页共6页奖小组成员由党政工团代表、民主人士代表和群众代表各不低于两名的人员组成
(2)评比依据:评比采用百分制,主要按以下项目分别打分,以总分作为评奖依据:提出问题的准确性:指提出的问题对我办工作已造成或将造成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