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委托生产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垫底资金,待秋季收购种子时,从种子款中扣除
甲方提供的亲本种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提前说明质量情况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亲本特征性的说明材料,以供乙方具体实施时作为参考依据,乙方在严格执行甲方所提供技术方案的前提下,若花期不遇,责任由甲方负责
在种子生产过程中,甲方可派工作人员巡回检查,并协助乙方指导种子生产管理工作
甲方必须全部收购乙方为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种子,同时也有权拒收经检验不合格的种子,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可共同协商,向双方同意的质检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负责落实符合制种所需的田块,制种田必须覆膜,灌、排便利,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确保杂交制种隔离区米以上
乙方生产种子的整个过程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出的种子必须达到国家大田用种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购
乙方要为-1-甲方提供或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办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生产、销售、私自留用甲方提供的亲本材料和杂交种,否则要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乙方所生产的合格种子必须全部交售给甲方,预计亩产公斤,具体以花检后双方估产数为准
乙方未按甲方技术方案要求执行,造成花期不员,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
1—3543
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