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那么,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呢
今天,就让广州新东方烹饪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汪主任给大家做个简单分析:1、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相同之处: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它们的相通表现在以下方面:(1)合同的性质一致
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
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这一点上,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3)法律依据一致
由于就业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协议,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录用、接收之后,要有见习期(或试用期),最低劳动年限的规定,这与劳动合同的要求相一致,因此就业协议应当遵循《劳动法》中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发生争议纠纷,应依法解决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从事方面的规章
而就业协议因目前无《就业法》,也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法规,因此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