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转让协议甲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356号乙方:(真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笔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国内原创文学的持续健康发展,作者与读者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创作和阅读交流,促使优秀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岀现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创作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相关内容转让、独占性的授权于甲方等事宜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如下协议:第一章定义与解释1
1、定义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下列词语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具有以下特定涵义并作出相关约定如下:1
1、中国法律:本协议签订之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生效解释
本协议中所列明的各种具体的中国法律是特指本协议签订之日时该中国法律业已生效并实施的有效版本
2、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3、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称的作品,作品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所有作品种类
4、协议支付完毕:是指乙方将协议作品创作完稿并将协议作品全部交付于甲方或于甲方认可的协议作品创作完稿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了所有相应应给予乙方的销售分成及其他相关费用,并经甲方向乙方书面确认之后,即为本协议支付完毕
本协议所指的协议支付完毕并不表示在此之后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已失去约束力及法律效力,只是语意上的时间节点的概念,是表示协议履行相应期间的一种定义
5、第三方:本协议列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