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广东省穗安地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本工程是指:甲方东莞市荣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业配套宿舍基坑支护工程,详见1
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
3工程地点:广深高速公路虎门出入口太平花园侧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2
1承包方式:乙方采用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材料检测、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机械费、包管理费、包利润、预算包干费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费用(不包税金)
2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东莞市荣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业配套宿舍基坑支护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中的钻孔桩、止水桩、冠梁和混凝土面喷部分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3
1本工程以设计施工图、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GJB02-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广州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穗建技[1999]311号)、《关于基坑安全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建筑[2005]412号)及其它有关现行的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4
1工期:3们个日历天,自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