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效劳的内容、要求和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国家海洋局《填海工程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方法》的规定要求,对该工程用海进行验收竣工测量,并根据监测数据编制《标准集装箱制造工程填海造地竣工验收测量报告》
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效劳工作:1
技术效劳地点:曹妃甸工业区;2
技术效劳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书审查通过;3
技术效劳进度:工程结束后提交验收测量报告;4
技术效劳质量要求:工程验收测量报告书满足国家海洋局制定的要求2
提供工作条件:为乙方现场调研、测量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和配合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效劳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
总额为:人民币2
技术效劳报酬具体支付方式:自测绘成果通过省海洋局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技术效劳报酬〔即: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工程测量结果
涉密人员范围:参加工程工作人员
保密期限:永久
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承当责任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工程测量结果
涉密人员范围:参加工程工作人员
保密期限:永久
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承当责任
第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
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