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禾嘉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二OO二年九月,从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经营化肥等农资商品,公司始终坚持以诚信经营为宗旨,把好质量关,服务于格尔木广大农民群众
我公司从二O——年开始与云南三环嘉吉化肥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磷酸二铵至今,每年都将所进的磷酸二铵和所有手续报送格尔木市工商局存档备案,并由工商局采样抽查,都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每袋封口处都有一次性国家质量监督查询编码、生产日期、批号、合格证齐全
我公司每年在化肥销售淡季时开始通知化肥用户预订化肥,上报所需数量,每户收取50元-200元订金(订金每年合计在9000元左右),及时为农户备好来年化肥,并能及时将化肥送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户所购化肥又便宜又好,且在春耕时不影响耕种过程,为农户新一年的增产增收打下坚实基础,尽最大努力为我市场枸杞产业及相关农业的飞速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格尔木禾嘉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二O一五年三月十三日磷酸二铵购销合同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供方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一、质量要求、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依照国标:GB10205-2009执行
确认由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供方负责承担
二、到站地点:由需方提供的铁路到站名称:供方办理运输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火车运输,汽车,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千分之三或以铁路记录为准
五、包装标准:50KG/袋,不计价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并及时通知供方,因包装标示及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现金汇票、先款后货
八、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或双方协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地点,双方协商或依法由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供方需方单位:云南三环嘉吉化肥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