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保协议合同书空调维保协议合同书篇1委托方:(简称甲方)施工方:(简称乙方)按照空调设备运行要求,确保空调维修质量和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工程项目及价格:二、本价格包括维修过程中上述表格中不含其他所需零配件材料,但在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大故障(如拆压缩机、热交换器穿孔等)维修,则据其具体故障分别报价
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由甲方购买或由乙方代购
三、技术要求:主机维修后,经调试运行,各维修部件能达到正常制冷要求
四、委托方权利与义务:1、应及时提供必要水、电、氮气等
2、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可随时监督施工方施工质量
五、施工方权利与义务:1、按质、按期完成工程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3、负责办理进场前有关手续及费用
4、自备维修所需工具、清洗药水及维修所需材料等
六、施工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1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七、本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包干价:人民币捌万零伍佰壹拾柒元整(¥80517
2、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30%,即:贰万肆仟壹佰伍拾伍元整(¥24155
00);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60%,即:肆万捌仟叁佰壹拾元整(¥48310
00);余款(工程款10%)捌仟零伍拾贰元(¥8052
00)在质保期后一次性结付
八、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自工程验收交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内如发生因乙方维修部分质量问题(甲方违规操作造成除外),由乙方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承担
九、责任事故:在施工中乙方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损坏甲方设备及设施,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