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顾问服务合同委托人(以下称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受托人(以下称乙方):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申请破产重整,甲方同意聘请乙方在甲方破产重整程序事项中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1、聘请乙方在甲方破产重整期间提供顾问服务,帮助甲方策划重整方案、债务重组、引进投资,最大限度保障甲方利益
2、聘请乙方在甲方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为甲方提供债务化解服务;3、聘请乙方对甲方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帮助甲方对执行案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申诉
第二条:对赌事项乙方根据工作经验和能力专长,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甲方实际控制人的利益,现双方约定对赌协议如下:1、确保甲方人员不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抽逃资本、出资不到位、非法集资、银行贷款诈骗等风险);2、重整完成后甲方继续享有实际控制权(股权比例在51%以上),如达到此目标,甲方赠予乙方不低于甲方总持股10%的股权;3、不享有控股权,甲方实际控制人或在重整完成后拿到一定数额的现金,甲方愿意按照现金数额的5%给予乙方奖励;以上3项内容,第1项为必完成项,第2项和第3项,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选择一项完成即可
第三条:顾问服务费、差旅费和其它费用考虑到甲方资产及负债规模、工作复杂性及乙方和承办人员参与本次服务所需投入的人力等成本,双方确定如下收费方案:1、基础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10万元,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开始服务,合同生效
待甲方收到法院破产裁定,所有查封账户解封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贰拾万元
2、对赌费用:若乙方达到甲方的目的,则甲方在重整完成拿到现金或股权后一次性无条件兑付给乙方
若甲方人员出现刑事责任问题,视为本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