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应当符合鉴定目的——从一份棉田测产鉴定结论谈起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常会发生由于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造成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的事故
若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者损失程度存在分歧,就将发生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
处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必须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
为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就必须进行田间现场鉴定
田间现场鉴定的目的就是确定事故原因或(和)损失程度
但在实践中,专家鉴定组进行的田间现场鉴定及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却常不能实现田间现场鉴定的目的
例如以下案例
案情简介:2007年春,XX省v县部分农民购买了由v县李某某代销的XX省某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棉所49”棉花种子
当年秋,937户农民以“中棉所49”棉花在XX省v县发生减产事故为由,将李某某和XX省某某种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226480元
为确定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法院委托xt市种子管理站对案涉“中棉所49”棉田实施田间现场鉴定
xt市种子管理站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鉴定组,对原、被告双方随机抽取的8个农户的棉田进行了田间考察,按照农作物田间测产的技术规范进行了产量测定,制作了含有如下鉴定结论的《鉴定意见书》:该品种在v县春季播种的情况下表现为短季棉特征:植株矮小、生育进程快、生长势弱,单株生产力低,棉铃集中于中下部,上部结铃少
据对8农户棉田随机抽样调查结果,预测陈某某抽样地块平均单产籽棉130
4公斤,伊某某123
6公斤,张某某125
9公斤,张某某238
9公斤,侯某某142
3公斤,孟某某174
8公斤,梁某某145
8公斤,李某某171
8公斤,8户预测平均亩产籽棉156
该8农户棉花产量明显低于相邻地块其他品种棉田
产量低的原因是:该品种国家审定适宜推广区域为西北内陆棉区,在v县春季播种表现为短季棉特征,单株生产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