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租赁合同【必备】罐车租赁合同3篇罐车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承租方:签订地点: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租赁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xx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开户行:帐号: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1、交付时间: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
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一、承租方责任: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