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浅议建造合同准则应用中的弊端论文对绝大多数的伴侣们来说是必不行少的,为了让伴侣们都能顺当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我特地编辑了“浅议建筑合同准则应用中的弊端”,盼望可以助伴侣们一臂之力
一、引言随着造船行业建筑速度的日益加快,在许多状况下造船行业的建筑周期都小于一年,这时由于企业在确认进度时存在较大的人为调整性,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也时常存在变更,受人为主观性影响较大,假如运用进度确认法(或称完工百分比法)反而可能造成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有效性有所降低,不利于建筑合同准则在造船行业得到切实有效的运用
本文拟以造船行业为例,全面分析建筑合同准则尤其是完工百分比法在企业应用中存在的弊端,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对造船行业同行们的工作有所裨益
二、建筑合同及其准则的涵义第2页共1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建筑合同在会计准则中的定义是指企业为了建筑一项或数项在功能、技术、设计及最终用途等方面具有亲密关联的资产所订立的合同,有成本加成合同和固定造价合同两种
以造船行业为例,是由建筑方与船东签订的合同
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等是建筑合同的主要要素
其中,合同收入包含合同初始商定价款(双方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和因合同索赔、变更、嘉奖等缘由而增加的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包含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实现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合同实施有关直接或间接费用
执行建筑合同确认合同成本与合同收入的关键在于完工进度的有效确认
2022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建筑合同准则》,这为我国会计领域标准化供应了参照依据的同时,也为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供应了法律保障
准则规定,对于合同收入能够收回、合同成本能够牢靠计量、完工进度能够精确确定的建筑合同,应依据建筑合同实际能够收回的合同成本及合同成本确认当期合同费用;对于无法收回合同成本或合同收入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