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管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公司项目顾问、策划、招商及经营管理服务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服务项目的标的甲方拥有位于**市***(物业名称)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准确面积、具体范围及可招商出租部分参见附件一之红线标注部分),该广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眼镜、床上用品、工艺美术品、玩具、皮革制品、鞋帽、服装、餐饮等(具体项目以****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主要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上述物业及经营范围内从事以下三个阶段工作:1、对本物业****部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商业定位,并作为商业顾问,对本物业商业建筑部分设计提出商业建议(以下简称[立项规划期");2、在上述注册范围内,乙方对双方协商同意范围的****进行招商工作及其它开业筹备工作实施(以下简称[项目筹备期");3、对本物业的营****在开业后实施商业经营管理(以下简称[经营管理期")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项目****由经营管理公司筹备、开业及经营管理(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总经理及业务骨干(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招商兼营销策划,营运管理,企业管理总监、招商顾问等8-10人)由乙方派任;公司其它人员由甲方委托在乙方规定的期限内聘用完毕
2、公司为总经理负责制,依据《**公司章程》在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乙方代表公司洽谈与本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合同,并做出工作安排和文件的签批,拥有甲方同意后招商条件(含合同范本)对外签约决策权,如低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招商条件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需向甲方报送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列各期服务计划及主要内容(见附件)
4、总经理应于开业前向甲方提供年度经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