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本工程为包安装、采购、管理费、税金工程,最终结算按工程实际安装数量为准,(材料增减部分按招标书的灯具报价清单上的单价决算,包括安装费和取费)灯具材料名称与施工安装费:详见标书附表
(如需适当调整,凭联系单结算
)二、甲方指定灯具报价品牌为银星雨、欧曼二品牌
为方便采购、不受行业垄断影响,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二品牌中由乙方选其中一品牌作为正式施工灯具(各个技术参数参照投标文件)
其他辅助材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用银星雨总价:
用欧曼总价:
四、工程区域划分:第一期为高层4#、5#楼及排屋部分占总价:15%
第二期为高层6#、7#、8#、13#楼占总价:30%
第三期为高层1#、2#、3#楼点总价:25%
第四期待为高层9#、10#、11#、12#楼占总价:30%
五、付款方式
因此工程实际完工的时间较长,灯具安装验收可能分为三期,按实际需要安装为准
第一期,乙方完成一半工程量时甲方付工程款40%,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时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前甲方再付20%
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付清余款(质保期按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
第二期、第三期按第一期付款方式为准
六、工期:每一期工期定为40天
七、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1、严格按照甲方设计图施工
2、严格按照行业施工标准施工
3、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