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编号:YTR-ZD-LXCT-20171001号本合同签署三方为:应收帐款受让人:江西易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辉煌时尚广场B区4栋、H栋应收帐款转让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应收帐款债务人: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芦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丙方)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路粮食局四楼鉴于:乙方与丙方于2016年10月3日签订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号:XXXXX),及XXX时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2017年9月6日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由乙方承建丙方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并已形成乙方在基础交易关系项下对丙方的应收帐款
现该项目需支付材料费及劳务人员工资,因乙方资金紧缺,需甲方资金调剂,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部分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具体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转让标的乙方与丙方在基础交易中形成了乙方对丙方的应收帐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甲、乙、丙三方同意将其中的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标的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应收帐款转让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转让(一)应收帐款转让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标的应收帐款即转让给甲方
(二)甲方受让的权利(1)通过受让上述应收帐款,甲方同时受让该应收帐款的下述权利:a
采取法律允许的一切措施,作为债权人要求丙方支付应收帐款的权利;b
同丙方达成宽限或和解的权利;c
再次转让、质押应收帐款的权利;d
背书转让应收帐款项下流通票据的权利;e
执行与应收帐款相关的担保、保险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或效力的合同安排的权利;f
依照法律或者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乙方所享有的与该应收帐款相关的其他一切权利和救济措施
(2)本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转让为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