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省级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组织和规范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省级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09年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领发〔2009〕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验收范围为全省组织实施的1500个省级重点建设村省级补助15万元资金建设的项目及其管理工作(不含其他部门项目)
第三条省级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按年度考核验收1次
第二章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第四条《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云发〔2007〕6号)、《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云发〔2009〕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1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6号)、《关于印发2009年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领发〔2009〕2号)
第五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和相关部门行业规范要求
第六条经过上级部门批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计划名单和各村申报时上报的建设项目,以及经批准的调整、变更、终止项目备案文件
第三章考核验收内容第七条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主要包括:省级重点建设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资金和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考核验收报告,重点建设村名单及建设项目汇总表,危旧房改造农户户数和领取财政补助农户名单,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项目成效统计表(附件2)等
第八条项目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手续、责任书、民主管理(包括是否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痕迹管理、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技术服务人员、管护制度、项目建设前后效果图片资料等
第九条资金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