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東海大學附屬實驗高級中學財產管理辦法97年10月21日第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7年10月22日東大附中、附小整合推動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正通過目錄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財產之分類編號及登記第一節分類編號第二節財產登記第三章財產保管第四章財產增加第五章財產養護第六章財產移轉第七章財產減損及廢品處理第一節財產減損第二節廢品處理第八章財產管理查核及賠償第一節財產管理查核第二節賠償第九章其他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東海大學附屬實驗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財產之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制度,特訂定財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除依據教育部頒布之『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及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物品管理手冊』,並考量本校實際狀況訂定之。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財產(應列入財產帳)者,係指土地、建物及設備、圖書及博物、軟體暨購置金額在一萬元(含)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含)以上之機械、儀器設備、交通、運輸設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備及雜項設備等;及僅列管之購置金額低於一萬元(不含)以下且使用年限可達兩年(含)以上之設備均屬之。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財產管理範圍如下:1、財產之分類編號及登記。2、財產之增加。3、財產之保管。4、財產之養護。5、財產之移轉。6、財產之減損及處理。7、財產管理查核及賠償。第五條:本辦法所稱之各單位,係指各處、室、館、中心等教學及行政單位。第六條:財產管理權責劃分:1、總務處:為財產管理之主體,並負有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稽查、考核之責。2、會計部門:掌握財產統制帳目,審核購置、報廢之財產,並依法行使「內部審核」職權。3、各單位:負有保持良好狀態之實物保管及與帳數相符之責。第二章財產之分類編號及登記第一節分類編號第七條:各單位購置之財產,經完成取得手續後,依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中,由總務處庶務組分類編號並登記列產。財產分類如下:1、土地。2、建物及設備。3、機械、儀器及設備。4、交通運輸設備(含陸運、水運、氣象、電信等設備)。5、雜項設備(非上列設備均屬之)。6、軟體。第八條:各類財產之編號,依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中所採四級分類、五級編號制,其分類科目之名稱為類、項、目、節,第五級為各該個體財產名稱之編號。各類財產名稱均以行政院頒行之『財物標準分類』中所載名稱為準,避免同物異名,或同號異物。第二節財產登記第九條:財產登記應依下列憑證為之:1、財產增加之登記:請購單、廠商請款憑證、財產增加單。2、財產異動之登記:財產移轉單。3、財產減少之登記:財產報廢申請單、財產減損單。第十條:財產應本物、帳相符之原則建立下列財產卡:1、甲種財產卡:土地登記用。第3页共6页第2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6页2、乙種財產卡:房屋建築登記用。3、丙種財產卡:一般財產登記用。4、丁種財產卡:圖書登記用。第十一條:財產經分類編號登記後,均應黏貼「東海大學附屬實驗高級中學財產」標籤標示之;標籤製作由總務處庶務組統一辦理,如財產無法黏貼標籤時,則標示於該財產放置地點附近之明顯處,或各該單位妥為保存備用。第三章財產保管第十二條:總務處庶務組為本校財產管理業務單位,職責如下:1、財產之編號及登記。2、財產數量之驗收。3、財產增減、異動之登記作業。4、不動產賦稅之報繳,或減免申請及相關資料之申請及保管。5、核實各單位財產管理、使用狀況。6、各單位財產管理查核與獎懲建議。7、財產統計表報之編製。第十三條:各單位人員對財產保管權責及規定:1、使用單位或經管單位主管為各該單位當然之「財產管理監督人」,應確實瞭解並注意各該單位財產使用及管理狀況,負適時糾正之責。2、「財產保管人」應經常保持財產物、帳相符,確時掌握各該單位財產流向、使用狀況;若遇調、離職時,應由各該單位主管另派專人接管,並至總務處庶務組辦理變更「財產管理」登記後,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