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事项注意保存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BSSSZ08011第1版签发:赵昆专利工作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利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实施
1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因职务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
第2页共3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4页3
2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3
1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3
2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专门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3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3
2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3本办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本办法所称的申请奖或授权奖,是指在取得专利申请号或专利权后,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的奖励
所称的专利实施酬金,是指根据专利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效果,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