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维修保护合同重点乙方(承包方)承建甲方(发包方)的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为保证甲方的安防系统在合理使用限期内正常使用,两方签订本安防系统维修保护合同
并附有附件《维保服务方案》;《维修产品清单》;《安防维保收费标准》
安防系统维修保护合同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上述各方经同样自发磋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保护合同范围和内容1
工程保护范围为整个安防系统的按期查验、调校工作
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清除、隐患排查
全部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改换等
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地点调整、设备维修及改换、故障清除等
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保护、设备保护、系统扩容、故障清除等
监控软件检测、软件保护、数据备份、故障清除等
影响安防系统正常运行的系统设备及其余故障要素的维修工作
安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二、工程质量维修责任1
甲方应依据有关规范的规定,负责安防系统的平时例行管理和保护
本次保护在保证厂区原有安防系统(约60点位)运行的基础上,新增添的产品,保证新增摄像机和原有安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甲方应供给乙方用于保护、维修工作所必要的各种文件
乙方一定成立保护档案,并向甲方供给保护档案
乙方应按期派技术工程师及工程人员对安防系统进行查验、调校、设备洁净,并向甲方提交报告,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办理,乙方按期系统调校、查验、保洁的频次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
属于本企业安装合同保修范围的内容和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本时间段内确立故障,最迟在48小时内清除故障(设备购买时间除外),乙方不在约准时间限期内派人维修的行为将视为不执行合同行为,甲方可拜托其余人员修理,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