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1—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三同领先”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建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火电工程中的作用,有效开展精益化对标管理,努力建设在“同时期、同地域、同类型”机组中处于领先水平(即“三同领先”)的火电项目,特制订本指导意见。第二条“三同”的定义:“同时期”指当前处于设计、开工准备、在建或近三年内投产的;“同地域”指处于同一地理区域内且电网调度方式(目标电力市场)相同;“同类型”指机组型式、容量等级和参数等级相同或相近。“领先”是指在“同时期、同地域、同类型”机组中抗外部环境影响能力强,生产经营、环境功能、社会影响的可续性强,机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较高的竞争力水平。第三条“三同领先”工作开展采用“过程管控、分步实施”的方式,结合集团公司有关项目立项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3——2—度,按项目决策、初步设计、设备选型及监造、安装及调试、项目评估五个环节,分阶段明确“三同领先”工作评价体系、目标、措施,确保项目最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三同领先”。第四条“三同领先”工作采用以评价结果为手段的闭环管理模式,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分步对“三同领先”工作措施的实施和效益开展科学、客观的评价,为项目厂址的选择、设计优化、设备选型及采购、施工调试等方面的技术挖潜及优化、管理提升提供依据,同时为后续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提供参考。第五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及其合资、控股公司投资新建或扩建的燃煤火力发电工程,天燃气发电工程可参考执行。第二章各单位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三同领先”工作遵循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项目公司三级管控模式;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在“三同领先”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撑。第七条集团公司对“三同领先”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三同领先”总体控制要求;对二级机构、项目—4——3—公司及华电电科院“三同领先”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第八条二级机构根据集团公司“三同领先”相关规定,制订所辖地域新建火电工程“三同领先”实施细则,负责所辖地域内项目“三同领先”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落实,配合集团公司做好“三同领先”工作的管理。第九条项目公司为“三同领先”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三同领先”工作的具体实施,按集团公司和二级机构“三同领先”各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火电工程建设不同阶段“三同领先”评价体系、目标及具体的工作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各阶段的工作,保证实现“三同领先”目标。第十条华电电科院为“三同领先”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各项目的需要提供技术咨询、支撑,协助或按集团公司安排完成检查、评价等相关工作。第三章项目决策阶段第十一条“三同领先”评价体系项目决策重点关注项目相对竞争力,主要把控投资效益和风险程度。附件1中表1为具体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外部条件(煤价、水价、电价、热价等)、市场条件(利用小—5——4—时数等)、竞争能力(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等方面。“三同领先”的目标: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或反算电价竞争力在“三同”项目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第十二条“三同领先”工作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政策,积极采用“五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积极储备前期项目,努力提高项目区域相对竞争力,全力推进发展项目列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2)项目公司对“三同领先”工作组织策划,负责调研“三同”电厂各项相关指标,关注项目相对竞争力,重点把控收益和风险。(3)清洁高效发展煤电,重点建设大型港电项目、煤电一体外送项目和热电联产项目。优化电源结构,优先开发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对30万千瓦级供热机组,严格按照满足热电比和经济效益的原则开展前期工作。(4)在东部地区,创新谋划大型煤电投资建设方式。在西部大型煤电外送基地,按照煤电配套、协调发展的原则,密切跟踪特高压电网规划,重视落实外部电力市场和项目建设条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