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聘用协议甲方:电话: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人才登记
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条件甲方为合法的规范经营企业,具有完全法律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乙方条件1、具有国家(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的人才
2、乙方应于签订协议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或文件:(1)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大学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3)一寸红底彩色相片6张(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5)能在甲方公司购买社保三个月3、乙方保证提供的证件及文件须真实、有效、合法
4、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期间能将其信息录入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并保证其证件在协议期内不被其它公司使用
没有其他证书外挂使用
第三条、聘用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壹年,即自注册成功公示通过之日算起
第四条、聘用工资1、乙方每年的聘用费用是(¥7000・00元R
B,大写:柒仟元整人民币),在签订合同并收到相关资料7个工作日后支付当年聘用预付款(¥2000
B,大写:线任元整人民币)
2、乙方的项目经理证书转注册成功之后,报完资质材料7日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当年剩余聘用费用:共计(¥5000
B,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聘用费用须甲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开户行:第五条、责任双方内容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与的相关证件,如有遗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不能补办则甲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对此保留诉讼权
2、聘用期间,在关于资质评审期间若需乙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