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贷、借款合同书借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贷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借款方因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第三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为元整(¥元),月付息一次
计息元整(¥元)第四条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借款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年月日前偿还利息元整;年月日偿还本金元整,月利息元整,共计元整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
第六条保证条款l、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要求变更方另补一个月的利息元作为变更合同补偿费用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