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条件房屋赠与合同怎么才能撤销原告刘老汉与被告刘某均认可,刘某取得该房屋的前提是照看父母的日常生活
刘老汉与刘某虽然签订了《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但该合同并未商定详细付款时间,且20xx年4月刘老汉将房屋过户至刘某名下,刘老汉及其他子女在长达5年的时间内并未提出异议;刘某实际已各支付5万元给其哥哥弟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商定履行义务
”刘老汉与刘某的商定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签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际系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
那么,刘老汉能否行使撤销权呢
刘老汉主见刘某未按商定履行照看父母生活的义务,恳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第2页共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缘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对对方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供应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见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担当不利后果
刘老汉对刘某未依约履行照看父母生活负有举证责任
但刘老汉未能供应证据,且还认可刘某自20xx年至20xx年12月照看父母生活的事实;之后原被告虽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但不能因此认定刘某不尽照看父母生活的义务
刘老汉要求撤销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对其诉讼恳求不予支持
赠与合同撤销的条件原告张某、李某系夫妻,生育有四个子女
被告张丁系原告的四子,两原告年事已高,需要人照料其生活起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