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三: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管理程序目的合理安排设计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确保项目发展的顺利实施。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管理。3.定义3.1境外设计合同:一般指设计工作由非中国大陆机构的设计单位完成,并以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3.2外汇支付:泛指设计费以外币(如港币、美元等)进行支付的工作。4.职责4.1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工作。4.2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工作。4.3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管理,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合同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设计工作。4.4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费用的支付及审核工作。5.程序5.1设计合同的起草与谈判5.1.15.1.25.1.35.1.45.1.5主任建筑师负责草拟设计合同,设计研究部经理进行审核;设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工作范围、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等编制审核时应加以注意;设计合同需按《工程设计合同书·标准文本》编制。编制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标准文本的具体内容作出调整;设计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设计管理的有效性为原则;境外设计合同谈判时应注意:A财务和税务的有关规定;B首期设计费的支付时间。根据经验,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一般需时两个月;C需与境外设计单位另外签定一份政府部门规定的涉外设计标准文本的设计合同用于政府部门备案和办理外汇支付。5.2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5.2.15.2.2规划设计在招标、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增补协议的谈判和签署过程中,必须坚持“透明、共商、共同决策”的原则。设计合同签约按照公司有关设计合同会签制度进行。合约签订要做到总建筑师、设计部正副经理、相关建筑师共知、共商、共同谈判,设计合同由主任建筑师草拟,经设计研究部经理审核,填写设计合同会签表,依次送交设计研究部经理、项目发展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会签;5.2.3设计合同会签表返回设计管理部后,由项目主任建筑师按照有关意见修改完善设计合同,并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最终达成设计合同终稿;合约签署后,由北京公司设计部上报集团设计研究部备案。对特殊重要的设计合约,(如方案招标等集团评委会认为必要者)采取北京评委会与集团评委会共同议定对象范围、共同考察、通过评审程序共同议定的方式进行;5.2.45.2.5设计合同终稿原则上先交设计单位签署,设计单位签署后送公司领导签署;合约签署后,正本一份由设计部报财务部存档,副本3份,分别报集团、抄设计部、项目部存档。5.3设计合同的管理5.3.15.3.25.3.3设计合同的管理由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研究部应根据设计合同各项条款做好合约管理。需及时提供设计基础资料,提供项目发展计划并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进度计划等;设计过程中经常性地检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和中间成果,做好各家设计单位各专业工作之间的协调,组织召开设计讨论会议,做好各阶段设计成果的签收工作;5.3.45.3.55.3.65.3.75.3.8办理设计费的支付申请并跟进相关部门的付款进度;安排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安排设计单位参加工程例会和到地盘巡视和解决现场有关设计问题;安排设计单位参与各阶段工程验收;设计部作为监督设计合约履行情况的主要载体,其它相关部门也有权利质疑履行情况。对于合约履行不力者,设计部有权对其合约款项的支付和罚款提出建议,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4设计费用的支付及审核5.4.15.4.2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费用的支付和审核;设计研究部依据合同有关设计费用支付条款办理设计费用支付申请;5.4.35.4.45.4.5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成果评审验收,在确认设计成果通过评审验收后才能办理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设计研究部负责做好设计费用支付情况记录;合约进度款支付需在合约条款履行无误的基础上,由设计部提出申请,报主管总经理审定后支付。具体手续为:A经办建筑师填报付款进度表、付款申请、付款单及发票,签字无误后,由设计部经理、总建筑师签批,上报至主管总经理。B主管总经理审批意见后,由设计部经理、总建筑师报交财务口径进行审察,总会计师签认后付款。5.4.6境外合同外汇支付手续有关规定制定时应向境外设计单位解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