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三: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管理程序目的合理安排设计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确保项目发展的顺利实施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管理
1境外设计合同:一般指设计工作由非中国大陆机构的设计单位完成,并以外币(如港币、美元等)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2外汇支付:泛指设计费以外币(如港币、美元等)进行支付的工作
1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工作
2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工作
3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管理,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合同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设计工作
4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费用的支付及审核工作
1设计合同的起草与谈判5
5主任建筑师负责草拟设计合同,设计研究部经理进行审核;设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工作范围、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等编制审核时应加以注意;设计合同需按《工程设计合同书·标准文本》编制
编制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标准文本的具体内容作出调整;设计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设计管理的有效性为原则;境外设计合同谈判时应注意:A财务和税务的有关规定;B首期设计费的支付时间
根据经验,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一般需时两个月;C需与境外设计单位另外签定一份政府部门规定的涉外设计标准文本的设计合同用于政府部门备案和办理外汇支付
2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5
2规划设计在招标、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增补协议的谈判和签署过程中,必须坚持“透明、共商、共同决策”的原则
设计合同签约按照公司有关设计合同会签制度进行
合约签订要做到总建筑师、设计部正副经理、相关建筑师共知、共商、共同谈判,设计合同由主任建筑师草拟,经设计研究部经理审核,填写设计合同会签表,依次送交设计研究部经理、项目发展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