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及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办公房及场地,面积平方米,用于乙方办公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标准为:0元/年,即甲方免费出租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从事的经营范围进行监督,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办公房及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