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扣除收楼留存/履约保证金版)场景不适用于渠道代理要点本合同适用于既驻场独家代理,也即地产商不可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销售,也不可自行销售商品房源,也适用于不驻场联合代理,销售代理通过销售成功商品房提取相应的代理佣金,合同对于客户确认机制、推介成交、销售成功、以及退房后的佣金返还均有定义及详细约定,同时还要求代理方扣留一定的佣金比例作为收楼保证金,或者提供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在顺利交付之后支付。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合作基础甲、乙双方以诚信、友好、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为基础达成本次合作意向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二条委托内容2.1受托物业名称:项目(以下称本项目”;(1)受托物业位置:。(2)受托物业类型:。(3)受托物业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共约万平方米。乙方受托销售代理的物业为该项目预售证经批准的全部可售(住宅/商业)建筑面积共约万平方米。2.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独家/非独家销售策划代理商,委托内容为全程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1)营销策划:按双方约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整体市场研究、整体定位、产品建议、现场包装、市场推广、公关活动、品牌企划等全程营销策划执行工作。(2)销售代理:按双方约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推广销售方案、销售策略、销售执行、销售管理组织及手续办理等整个销售过程。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及条件相关要求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销售采取联合代理/独家代理销售的方式,乙方为甲方指定的代理销售公司。现场具体的客户接待、客户界定、销售确认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销售管理制度》附件为准。合同期满,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销售本项目,同等条件下,则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双方可另行签订销售代理合同。第四条委托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4.1营销策划相关服务(1)市场调研及情报工作的组织执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建立长期、系统、科学的市场调研体系,包括宏观政策、微观市场、竞争楼盘调查研究和情报分析工作。积极整合内外专业团队资源,建立规范可行的管理流程和沟通机制。乙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月度市场调查报告》(每月月初)、《半年度、年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每年7月、1月提交报告)、《周竞争楼盘监测简报》(每周一提交)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出具其它相关市场调研和情报分析报告。(2)市场定位及产品规划研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长期持续地参与项目的市场定位工作,协助甲方参与项目全程产品的规划设计工作和优化建议工作。针对户型、景观、商业、配套公建、样板体验区提出专题的设计定位建议报告。并结合市场需求研究,系统地展开和参与创新产品的情报收集与研发工作。乙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题产品设计建议》(针对性提交)、《半年度国内优秀产品案例汇编》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出具其它相关项目市场定位和产品规划研究报告。(3)营销策略及执行计划: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项目制定整体的营销策略方案和执行计划方案。针对项目的价值卖点、市场推广、营销模式、媒体公关等工作提交多个专题的策略报告。乙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营销总案》、《项目年度营销计划》、《项目开盘方案》、《项目认购方案》、《专题营销策划报告》(针对性提交)、《月度计划方案》(每月25日提交)等,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出具其它相关营销策略及执行计划报告。(4)广告推广及媒体公关: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项目的广告推广及媒体公关活动计划;策划制定项目媒体公关策略及广告费用计划。配合甲方对接广告公司、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