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OEM委托加工合同(贴牌生产)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化妆品OEM托付加工合同(贴牌生产)合同编号:甲方(被托付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乙方:(托付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甲、乙双方本着共同进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双方充分商议,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托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商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确实认和使用:4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记下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缘由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所有由乙方担当,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需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需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选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根据双方确认样版举行生产
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平安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
因为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应乙方的产品彻低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