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负责人聘用合同篇一:2013年7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聘用合同质量负责人聘用合同甲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乙方:(质量管理负责人)甲方聘请乙方为兴化市新时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负责人,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聘用合同:一、聘用期限:聘用期为5年,自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二、工作时间:乙方在公司每周工作天数6天(星期1至星期6)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乙方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履行职责:乙方应负责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和业务技术指导,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具体应履行以下职责:1
对公司所经营的器械和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
领导和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贯彻《器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负责企业的GSP实施,在质量第一的思想知道下进行质量管理文件
负责建立和调整质量管理组织,审批企业指定的质量管理文件
主持召开器械质量会议,布置、检查、处理器械质量方面的问题
负责公司的器械采购工作
四、工作报酬:甲方应付给乙方工作报酬每月元,付款时间与付款方式为现金
5、违约责任:6、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药监部门存档壹份
本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2013年7月1日签约日期:2018年7月1日质量管理员聘用合同甲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乙方:(质量管理员)甲方聘请乙方为兴化市新时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员,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聘用合同:一、聘用期限:聘用期为5年,自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
二、工作时间:乙方在本公司每周工作天数6天(星期1至星期6)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乙方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在职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