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廉政监督经验交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度,对于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今年年初,省、市纪委相继发文要求认真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县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推行“三定一查”工作方法,认真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是各单位班子集体讨论商定
今年2月,县纪委全会就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工作作出相关部署,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制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具体规定的通知》文件
各乡镇、各单位按照县纪委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了学习,采取深入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结合实际商定出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细则,明确各自“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标准
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是提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审定
各乡镇、各单位将所商定的“三重一大”具体事项及标准整理成一套完整的资料,上报到县纪委廉政室和对口联系的纪工委监察分局
县纪委廉政室和有关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收到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三重一大”材料后,组织人员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对具体事项内容不明确、标准界定不详细、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认真修订后重新上报
三是上下沟通协调最后确定
在对各乡镇、各单位上报的“三重一大”材料进行审核后,县纪委廉政室和相关纪工委监察分局到各乡镇、各单位开展调研座谈
在认真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各乡镇、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确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标准
如在大额资金管理上,各单位根据各自财务状况不同,制定相应的大额资金标准
县教体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定2万元以上为大额资金,县档案局、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定2千元以上为大额资金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确定后,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