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内设机构及职能一、办公室1、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委、局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2、负责区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局长办公室及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3、负责公文处理、印信、档案、安全、保密等工作;4、负责编发纪检监察信息工作;5、负责机关各室有关工作的沟通、机关人事、财务、老干部、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6、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7、负责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工作规划》的协调工作;8、组织重要理论课题的调查研究并协调本机关调研工作;9、负责办理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1、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检举、控告、申诉
2、负责来信来访、书面材料或谈话记录的登记处理,对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来信来访进行督促催办,及时结案
3、办理上级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
4、对上级要情况、要结果的信访件,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核实情况和调查结果
5、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反映信访举报的主要问题,向上级和本级领导提供信访信息
6、调查研究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总结信访举报工作经验,制定本地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
负责基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检查指导
7、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对不属于纪委、监察局的信访问题,按所反映问题的性质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8、及时整理和装订已结案的信访件卷宗,收集和保管好有第1页共4页关资料
9、负责案件重要线索的统一管理
10、承担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
11、统计分析查办案件与办案有关的重要专项工作情况
12、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督促检查上级交办案件的落实情况;13、承担区反腐败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4、指导基层纪检部门作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三、案件检查室1、负责检查本区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